2019年02月25日 星期一
广元市城管执法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19-12-16 来源:执法监督科 分享:

一、抽查依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广府办发201181

抽查主体:本局具有执法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

抽查内容:爱国卫生相关工作

抽查方式:随机抽查

二、抽查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

抽查主体:本局具有执法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

抽查内容:.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抽查方式:随机抽查

三、抽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抽查主体:本局具有执法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

抽查内容: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具体对以下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违反规划的行为;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未拆除;城市雕塑、户外广告、店招、店牌、店面、霓虹灯、标语牌、橱窗、宣传栏、地名牌和路牌等违反有关规定和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行为。

抽查方式:随机抽查

四、抽查依据:《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抽查主体:本局具有执法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

抽查内容: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抽查方式:随机抽查

五、抽查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抽查主体:本局具有执法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

抽查内容: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包括挖掘城市道路,设置报刊电话亭、公交路牌、非机动车停放点,占道洗车、修车、汽车美容、废品收购等。

抽查方式:随机抽查

六、抽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抽查主体:本局具有执法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

抽查内容: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具体对以下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烟尘、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在公共场所烧烤食品,散烧原煤、焚烧杂物,不按规定排放生活污水,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砂石、灰土等物料,不按规定倾倒、堆放、贮存、清运、处置城市生活垃圾,不按规定随意堆放、倾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随意丢弃、倾倒畜禽饲料、屠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施工单位不及时清运、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以及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拒绝环境噪声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为。

抽查方式:随机抽查

七、抽查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抽查主体:本局具有执法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

抽查内容: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抽查方式:随机抽查

八、抽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抽查主体:本局具有执法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

抽查内容: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抽查方式:随机抽查

九、抽查依据:《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

抽查主体:本局具有执法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

抽查内容:行使公安治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违反城市限养区犬只管理和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抽查方式:随机抽查

十、抽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抽查主体:本局具有执法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

抽查内容:行使食品安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场外(店外)无证饮食摊点的行政处罚权。

抽查方式:随机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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