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2020年11月10日起,启用以下27处违法停车电子抓拍设备。
1、老城望江路北段将军桥路段;
2、老城中心医院井巷子路段;
3、老城利州西路摩尔天成路段;
4、老城利州东路一段广元中旅路段1;
5、老城利州东路一段广元中旅路段2;
6、老城白家井街铁桥路段;
7、蜀门北路二段华北星城路段;
8、蜀门南路与敬国路交叉路段;
9、蜀门南路工商银行门口路段;
10、南环路二段接官亭居委会路段;
11、南河三合市场兰州路与南京路交汇处;
12、南河兰州路三合市场路段;
13、南河滨河南路利州中学路段;
14、南河北京路农业银行路段;
15、南环路二段与滨河南路交汇路段;
16、东坝公园街市审计局路段;
17、东坝东苑路东正电影院路段;
18、东坝东苑路072医院路段;
19、东坝东苑路利州广场停车场路段;
20、东坝公园街嘉陵市场路段;
21、东坝玉柜街路段;
22、万缘路万达广场2号门路段;
23、万缘路万达广场北侧路段;
24、万缘路如意湖路段;
25、万缘20号路水岸华府路段;
26、上西火车站地下广场通道1;
27、上西火车站地下广场通道2。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规定停放车辆。因违法停车被电子抓拍设备记录的,将依法处罚。